为在全市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养,弘扬健康向上的社会风尚,培育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巴中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通过公开征集、反复讨论、征求意见、专家学者和市民代表评审,形成了新的《巴中市民公约》和《十大不文明行为》,现予以公布。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在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城市广场、景区景点、窗口等显著位置张贴、悬挂《巴中市民公约》,组织开展市民公约学习宣传实践活动和十大不文明行为整治活动,倡导广大市民发扬主人翁精神,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自觉践行《巴中市民公约》,杜绝十大不文明行为,争做文明市民,为建设崇德向善之城、文化厚重之城、和谐宜居之城贡献自己的力量!
特此通告。
附件:巴中市民公约
十大不文明行为
巴中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18年9月3日
巴中市民公约
爱党爱国,爱我巴城;
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敬业奉献,开拓创新;
健康生活,保护环境;
热情友善,礼貌待人;
热心公益,扶弱济困;
邻里相助,孝老爱亲;
移风易俗,养德修身;
团结向上,家风传承;
从我做起,共创文明。
十大不文明行为
一是随地吐痰,随处吸烟。
二是乱扔乱抛,乱贴广告。
三是乱停乱放,不礼不让。
四是乱闯乱穿,翻越栏杆。
五是小孩宠物,随地“方便”。
六是言行粗俗,插队抢座。
七是噪音扰民,高声喧哗。
八是私搭乱建,占道经营。
九是损坏公物,攀折花木。
十是铺张浪费,强行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