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对市政协第四届三次会议第29号提案答复的函

信息来源:中共巴中市委宣传部  发布时间:2019-08-02 20:10

张耀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整合政务APP或微信公众号的建议》(第29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市委宣传部工作的支持!您在市政协第四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整合政务APP或微信公众号的建议》提案转至我办后,经认真研读,认为该提案经过实际调研,非常切合基层实际,反映了基层干部心声,有很强的针对性。根据国务院相关文件精神,政务APP或微信公众号的主管权限在各级人民政府办公(厅)室,为办好此提案,市委宣传部责成市网信办与市政府办公室就提案内容进行了协调对接,市政府办公室相关人员表示,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工作,中央、省市都高度重视,去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川办函〔2019〕17号)。市政府办公室于2019年4月2日也专门印发了《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巴府办函〔2019〕17号),文件对政务新媒体的工作职责、内容建设和运维管理都作了明确的规范,特别提出“各区县、市直部门按照‘一个单位在同一平台上只开设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原则,对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政务新媒体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摸清底数,查明问题。对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的,要清理整合;对信息更新慢、内容推送迟、交流互动差、办事效率低的,要限期采取切实措施整改到位。建立政务新媒体分级备案制度,开设、变更、关停、注销应向主管单位备案”的工作要求,文件正好回应了您的提案关切,文件详细内容,可登录市政府网站(http://www.cnbz.gov.cn/)查询。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网信工作的支持和关注!如对回复不满意或有异议,欢迎来信来电。顺祝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中共巴中市委宣传部

2019年7月19日

阅读:2547  【字体: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