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巴文化的深入研究,参照《巴中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理论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现就2020年度巴文化研究院课题研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六次、七次全会,市委四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加快推动地方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为建设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区、走出一条秦巴山区脱贫攻坚绿色发展新路子提供文化支撑。
二、选题指南
(一)建设“巴文化中心”对策建议研究
(二)巴文化主体价值观及振兴研究
(三)巴人精神现代转化研究
(四)巴文化与其他地域文化比较研究
(五)巴文化符号研究
(六)巴蜀文化走廊建设研究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课题的负责人一般须具有副高职称或博士学位,主持完成过市厅级及以上社科研究项目。
(二)每位申报者限主持1项课题。
(三)凡承担本院课题未按期结题者,本次不能申报。
(四)课题负责人与课题组成员应具备实施课题研究的能力和时间保证,所依托单位应具备基本的研究条件。
(五)课题研究实行项目负责制,由课题发布单位立项或与课题负责人签订咨询服务协议实施。
四、申报方式
课题项目负责人填写《2020年度巴文化研究重点课题项目申请书》,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将电子版于2020年9月30日前发送至邮箱:328878700@qq.com,并将加盖公章和本人签字的纸质材料一式三份邮寄至巴文化研究院(地址:四川省巴中市江北大道市政中心9-12,联系人:段 虹,联系电话:0827-5266659 18113778556),参与立项评审。
五、经费资助及研究期限
(一)根据申报情况,巴文化研究院将于10月组织专家组评审立项,下达立项通知书,并对立项项目给予适当研究经费资助。
(二)项目研究资助经费一次核定,分两次拨付,第一次以立项通知书为凭,拨付资助经费的50%;第二次以结项通知书为凭,拨付余款。未通过验收结项的,不予拨付余款。
(三)课题研究工作始于课题负责人与本院签订合同书的次月,研究期限在合同书中予以明确,二年内必须结项。
(四)所有课题研究成果发表须注明“巴中市巴文化研究院2020年度立项项目,巴文化研究院资助项目”,并标注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中共巴中市委宣传部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