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从强化宣传引导、抓好示范引领、强化制度约束等方面入手推进移风易俗,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和丰厚的道德滋养,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1)制度约束手段弱。乡村治理主要从道德层面上来引导,属于“软约束”,在乡村治理中的《村规民约》、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都是自治组织,都不带有法律的强制性,存在嘴上说起容易、实际操作困难的问题。
(2)村民参与程度不高。在推行德治的措施中,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开展的文明村镇、文明家庭、五星文明户以及新乡贤等评选表彰,多采取颁发证书、奖牌等精神奖励形式,缺乏物质刺激,村民参与积极性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