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巴中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推进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文明办主任会议、省文明委全体会议、省文明办主任会议和全市文明办主任会议精神,总结和部署了年度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开展了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和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培训。市文明办副主任何国平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文明创建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手段,是推动上级安排部署落地落实的重要载体,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巴中建设的重要路径,各地各部门要深刻把握文明创建的重要性,解决好动力不足的问题。
会议强调,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要围绕测评标准体系抓创建,在读懂弄通测评指标上下功夫,深刻理解各项测评指标的测评目的、内在深意和工作要求。要围绕领导班子建设抓创建,严守动态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红线”,绝不能出现一票否决的问题。要围绕思想道德教育抓创建,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教育和宣传阐释,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理想信念教育。要围绕推动单位发展抓创建,将评选标准、测评项目与本单位具体工作紧密对接融入,把创建工作作为全面提升内涵建设和管理水平的总抓手,以创促建、以创促提升。要围绕丰富活动载体抓创建。依据测评要求,认真谋划创建活动,在创建中展示文明形象、提升素质、推动工作。
会议要求,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要统筹工作力量、找准工作方法,打好文明创建的组合拳,切实提高创建质量。要注重资源整合,统筹阵地资源、整合人力资源、整合项目资源,推动文明创建工作。要注重软硬结合。做好日常软件资料收集,专人专责、及时收集、归档成册;加强对干部职工、群众日常的教育引导,切实提升干部职工、群众的主人翁意识。要注重责任落实。严格实行目标责任制,党政一把手作为创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加强领导;分管领导要定期研判,召开工作专项会议,掌握创建工作动态。要注重督促指导,各地文明办要主动作为,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督查指导,重点加强对拟申报的国、省级文明单位、村镇、家庭、校园的培育,要提前介入、主动介入、深入介入;对创建工作滑坡严重的单位要及时进行提醒、约谈和指导,督促及时整改问题,避免停牌、摘牌。
全国、省级和市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校园相关负责人,各县(区)文明办主任和相关股室负责人、教科体局分管领导,巴中经开区、文旅新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人及相关股室负责人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