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22年监督工作计划,6月15日至16日,省人大常委会第二执法检查组来巴,开展《四川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执法检查,听取基层对条例实施的意见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第二执法检查组组长胥纯带队。
检查组先后前往川陕革命根据地红军烈士陵园、川陕苏区纪念馆、红四方面军总医院旧址、红四方面军总指挥部旧址、毛浴古镇、通江县第六小学、川陕苏区将帅碑林、恩阳古镇等地,实地察看了我市红色资源保护传承利用、红色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我市贯彻落实条例实施情况汇报。
检查组强调,要高度重视红色资源保护传承工作,以崇高的使命感和对法律的敬畏感,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要求、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推动条例有效实施。要依法推动红色资源保护传承,切实贯彻落实条例相关规定,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落实,在政策制定、项目实施、法治建设等方面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要严格落实党委、政府责任,统筹、协调、推动红色资源保护传承工作,加强红色资源保护传承保障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红色资源保护传承工作水平。要抢抓重要战略机遇,创新推动红色资源传承利用,通过深挖本地特色的红色资源优势,将红色资源保护传承与乡村振兴结合起来,建设红色文化产业园、打造“网红”打卡地、培育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切实做好“红红结合”“红绿结合”的红色文旅融合文章,有效促进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委员陈文,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副主任委员、机关党委书记苏家春,省纪委监委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朱廷君等参加。市领导郭红梅、任小娟陪同检查或出席座谈会。(记者 吴江)